自2010年11月与贵司正式签订昌江银湾国际花园项目(现名为银湾天麓和银湾美高梅酒店)合作协议以来,我司就该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贵司重大事项变更调整及对我司的履约行为等问题,先后多次致函贵司进行质询和诉求。对于我司历次送达的书面函件,贵司虽未给予书面回复,但双方负责人(委托人)多次的电话联系和见面沟通,表明贵司收到并理解了我司所有函告内容。
贵司对于我司的合理诉求推诿拖延,至今未对我司履行协议约定之房产分配的义务。我司坚持真诚为本的态度,期待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问题。望贵司珍惜机会,切实重视我司的反复函告及沟通诉求,抓紧前来海口与我司(委托人)协商并履行相关协议约定,否则,我司将依法捍卫自身所有协议权益。
特此通知。
海南七彩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