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指山黎乡有机野山鸡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00077429767XE,法定代表人:王平):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49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经我局对你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在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向五指山市农业局、五指山市畜牧兽医局、保亭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三亚胜意海景酒店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或者向我局提供能证明你公司与五指山市农业局、五指山市畜牧兽医局、保亭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三亚胜意海景酒店实际发生货物销售业务真实性的有关证据。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提供有关证据的,视同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4月12日
联系人:张豪、蔡燕雄
联系电话:0898-66770337
地址:海口市华信路5号税务大厦9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