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泽栋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300MA5RC4CT02,法定代表人:覃贵晚):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51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经我局对你公司2015年10月29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在2015年10月29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向深圳市宽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达触控有限公司共虚开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合计1,247,623.68元,发票税额合计212,096.03元,价税合计1,459,719.71元。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或者向我局提供能证明你公司与深圳市宽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达触控有限公司实际发生货物销售业务真实性的有关证据。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提供有关证据的,视同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4月12日
联系人:张豪、蔡燕雄
联系电话:0898-66770337
地址:海口市华信路5号税务大厦9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