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9年05月09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条例》明确了制定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五方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允许决策机关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是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条例》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的适用情形及具体要求,如规定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条例》明确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必经程序,还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公布等作了具体规定。

  三是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条例》规定,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四是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条例》规定决策机关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评论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本省新闻民生/社会
   第007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8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9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0版:文体新闻综合
   第011版:健康周刊
   第012版:健康周刊
国家主席习近平任免驻外大使
中方关于美方 拟升级关税措施的声明
美国众议院通过涉台法案 中方已提出严正交涉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台湾问题决不容任何外来干涉
永葆忠诚本色 担当神圣使命
把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外国不应干预香港内部事务
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