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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渔民误捕海龟放归大海
获海洋部门奖励1000元
  本报万城6月10日电 (记者袁宇 通讯员梁振玮)6月10日上午,在万宁市万城镇周家庄村内,一只体型硕大、圆头圆脑的海龟吸引了不少村民的目光。

  “这只海龟重50多斤,活跃得很,渔网都快被它‘踹’破了。”周家庄村渔民林斯良介绍,这只海龟是他9日晚在小海作业捕鱼时误捕上来的,因为知道海龟是国家保护动物,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联系村委会,看看怎么将其放归大海。

  听说村里有人捕捉到海龟,周家庄村的村民们纷纷过来围观。为确保海龟不受伤害,周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夏可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村民将海龟保护好。“收到村里有人捕获海龟的消息后,我立即联系万宁市海洋部门,让他们想办法把海龟放生。”

  夏可平告诉海南日报记者,海龟是寓意吉祥的生物,希望它回归大海后健康长寿。

  在对海龟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其没有受伤后,万宁市海洋部门的工作人员将海龟带到乌场港放归大海。为鼓励该渔民的善举,捕获海龟的渔民林斯良获得周家庄村奖励500元、海洋部门奖励1000元。

  万宁市海洋部门提醒,海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海洋生态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买卖、捕杀海龟属违法行为,渔民捕到海龟后要第一时间联系海洋部门进行放生。同时,希望全社会善待海洋生物,尤其是已经列为濒危物种的海洋生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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