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42户债权催收、招商暨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我司持有的42户企业债权进行处置。现公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同时我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进行招商,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债权清单如下:

  其中,三亚惠宏实业开发公司等30户债权的基准日为2016年10月31日,基准日债权本金合计27,146,832.45元,债权利息合计86,638,023.60元,债权本息合计113,784,856.05元(2016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和违约金等相关权益,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海南六合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2户债权的基准日为2000年3月20日,基准日债权本金合计174,931,406.79元,债权利息合计182,836,040.48元,债权本息合计357,767,447.27元(2000年3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和违约金等相关权益,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我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含公告刊登之日)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张女士、唐先生

  联系电话:0898—36687631、0898-3668628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36686283   传真:0898-36686281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副楼14层9015室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19年7月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澄迈新发展
   第007版:陵水观察
   第008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9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0版:广告
   第011版:房产周刊
   第012版:广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42户债权催收、招商暨处置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阻止出境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阻止出境决定书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阻止出境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