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搏潮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075712571Q,法定代表人:张松云):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琼税一稽检通一〔2019〕57号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蒲春苗、张明妍、陈云、李庆斌等人,自2019年7月1日起对你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106号主要内容: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逾期不提供,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7月18日
联系人:蒲女士、张女士;联系电话:0898-66770317
联系地址:海口市华信路5号71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