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9时许,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客运大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汽车西站附近巡查时,发现一名男性带着4名乘客在西站对面准备上车,执法人员便对该车进行了例行检查,并对该车司机和车上乘客做了现场讯问笔录。
笔录显示,4名乘客准备从海口到儋州,每人付50元运费,乘客和司机并不认识。司机张某是从滴滴网约车平台上接的单,现场提供了手机接单信息,但无法提供网约车的相关营运许可证。
根据相关规定,网约平台不能派单给无网约车营运资质的车辆。目前,相关材料和现场笔录已交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一旦核实清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滴滴网约车平台处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这名无证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司机处1万元至3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