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与被执行人张飞燕、侯岱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21日作出(2017) 琼0107民初65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张飞燕名下位于海口市龙华区观澜湖大道1号海口观澜湖西赛事会馆(含产权式酒店) 338-A 型(1-03-06) -03栋房屋[不动产权证号: HK446331号]的产权。因本案申请执行人对该房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实施首封的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9日复函同意本院对该房产予以处分。如对上述房产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