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海南省口岸综合服务中心清算、关闭小组申报债权并办理登记手续,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清算、关闭小组不予受理。
二、海南省口岸综合服务中心清算、关闭小组正在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咨询,研究提出《海南省口岸综合服务中心人员解散、安置意见》。请海南省口岸综合服务中心全体职工于收到《海南省口岸综合服务中心人员解散、安置意见》之日起45日内到海南省口岸综合服务中心清算、关闭小组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相关后果由职工个人承担。特此公告。联系人:(财务)安岗;电话:0898-65336270;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212房间,邮编:570203。联系人:(劳资)陈运霞;电话:0898-65315958;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246房间,邮编:570203。
海南省口岸综合服务中心清算、关闭小组
2019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