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丰兴医药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0002840250223,法定代表人:王辉标):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127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1000041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127号)、主要内容:
1.根据新线索,对你公司扩展检查期间,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检查人员变更为刘文娟、郑春妮。
3.此次检查范围为增值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1000041号)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供如下资料:
1.2014年1月1日至今全部员工花名册,名册中须有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任职及离职时间等个人详细信息。
2.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财务电子账备份数据(格式BAK)、科目余额表、序时账。
3.与分宜县康发药业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采购合同、购入货品物流运输资料(物流合同、货品运输清单、收货单及物流费用)、货品存库地址,出入库记录资料、支付货款的财务原始单据及记账凭证;销售以上所采购货品的合同、物流运输资料、货品出库资料、收回货款的财务原始单据及记账凭证。
4.2014年-2018年各税种缴纳情况明细表。
逾期不提供,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华信路5号
联系人:刘女士、郑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770319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