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德源药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000747799914K,法定代表人刘瑞军):
由于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相关涉税文书无法送达,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琼税一稽检通一〔2019〕1000304号)和《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1000048号)公告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检查人员自2019年10月14日起对你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逾期不提供,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华信路5号401室;联系人:蒲女士、武女士;联系电话:0898-66720953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