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对象为工作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一线的在职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主要为三类典型:
(一)先进典型 2015年以来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省级(含全省法院)以上综合类表彰的;业务能力强、办案数量多、审判(执行)绩效优的全国办案标兵;在执行攻坚、扫黑除恶、禁毒大会战等重大专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专项表彰的;办理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人民群众满意,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省委或最高法院充分肯定的;献身人民司法事业受到省部级追授荣誉称号表彰的。
(二)奉献典型 长期奉献在审判、执行一线,累计在人民法院工作满3 0年,荣获“荣誉天平奖章”、表现突出的;团结带领干警争先创优,所领导的集体(法院或庭、局)被授予省级以上综合荣誉的主要负责人;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审判业务强,案件质量优,传帮带作用好,不计个人得失,几十年如—日默默奉献的“老黄牛”。
(三)传承典型 目前在法院工作的三代人或两代人,坚定法治信仰、传承司法精神,至少有一代人在司法审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司法故事”的;父辈最终在法院退休,子女沿着父辈的足迹继续做“司法追梦人”,在审判、执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
经法院内部推荐和社会广泛推荐后,省高院将进行相关的组织审查、宣传报道和评选表彰活动。
社会推荐活动至10月28日截止,诚挚邀请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根据与法院法官工作接触了解的情况,以组织形式推荐,同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法院廉政监督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可以个人名义推荐。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均直接向省高院政治部推荐。
参与推荐活动的,请填写《“我身边的好法官”推荐表》发送至高院邮箱。
推荐时请写明被推荐人的姓名、所在法院和推荐理由,以及推荐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推荐邮箱:771983091@qq.com 传真:0898-66962425
联系人:省高院教育培训处 周 婷 66962250
省高院新闻宣传处 黄叶华 66962109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