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鞠洁文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T6BTMXJ,法定代表人:吴爽):
我局对你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鉴于目前你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相关涉税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 〔2019〕1000052号)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1000052 号)主要内容:我局派检查员对你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偷税的违法事实,苏州特鑫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200182130、发票号码90684846-90684855,已被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发票,限你公司收到通知3日内对涉案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成本不予税前申报扣除,到主管税务机关更正纳税申报并缴交税款。收到通知7日内,来我局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偷税的违法事实情况予以核实确认,或提供有关证据。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联系人:孙先生、符先生;联系电话:0898-66752837;办公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华信路5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