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乐人社监告[2019]第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已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乐人社监告[2019]第2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
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
乐人社监告[2019]第2号
被告知单位:海南屹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 人:李兴荣 身份证号:232332197707031825
负责人:孙青君 身份证号:232301197403063719
海南屹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刘文华等2人工人工资28000元。我局于2019年11月4日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现依据《海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将海南屹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根据《海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告知单位如对该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者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5号
联系人:陈赞生 电话:85596230 传真:85596230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一份交被告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