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天(2019年12月8日至2020年1月6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 .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4室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审查办公室,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陈翔宇,咨询电话:68724390。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