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你们负责的班组对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搬迁安置区(演丰片区)房建工程二标的部分劳务工程进行施工,2019年3月在上述工程内容尚未施工完毕的情况下你们自愿提出退场。但退场过后,截止目前,经我司多次催告,你们仍尚未拆除安装在施工现场的物料提升机(井架)。你们的上述行为导致后续项目工程无法进场施工,并严重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现我司限你们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七日内将全部设备拆除完毕,逾期拆除的,我司将自行强制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你们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