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汇拓迪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RGFAU8L,法定代表人:叶保均):
一、违法事实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琼税二稽处〔2019〕1000082号)公告。你公司见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我局领取纸质件。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于2017年7月份接受虚开并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发票代码:4300164130,发票号码:02738609-02738618,该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都为999,658.10元,发票税额都为16,994.19元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发票税额为169,941.90元。
你公司取得的已认证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开票企业已是走逃(失联)和非正常户状态,其中湖南郴州三户走逃(失联)开票企业(企业名称:郴州市湖飞叶贸易有限公司、郴州市钥骏商贸有限公司、郴州市壹嘉绿贸易有限公司)开给你公司已被证实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10份于2017年7月份被认证抵扣。
二、处理决定
(一)追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一条“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的规定“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企业已对开具的发票进行申报,不再需要补缴该部分增值税。”
综上,对你公司接受湖南郴州三户企业开具并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税转出,即2017年7月转出进项税额169,941.90元。做进项税转出后你公司需补缴2017年7月增值税169,941.90元。
(二)对应补税款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建议对该企业应补的169,941.90元增值税依法加收滞纳金。
对你公司上述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解缴税款之日(滞纳金金额以企业补缴税款当日金三系统自动生成的滞纳金额为准)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将上述税款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公司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
2019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