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亚生、沈亚东持海口市国用(94)字第188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和《公证书》等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龙兴坊25号,宗地四至为:北至巷道,南至沈有富用地,东至吴学善用地,西至魏亚清用地,现状用地总面积为66.23平方米,为国有土地。拟将该宗地较发证面积增加的13.84使用权权属确认给沈亚生、沈亚东。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特此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5日
(联系人:邝先生,电话:653608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