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5年10月20日立案侦办一宗重大集装箱夹藏走私案,在现场查扣5个集装箱,柜号分别为CKLU409385、CKLU410599、CKLU511259、DRYU987205、TCNU650351D,所有人不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集装箱所有人于2020年10月21日前到我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我局将对上述集装箱依法予以收缴。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