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0年08月06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免3个月租金
  ◀上接A01版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民生
   第005版:观点
   第006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7版:中国新闻时政
   第008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09版:文件
   第010版:文件
   第011版:广告
   第012版:健康周刊
新“闯海人”的两次决定
海南暑期滨海游市场红火
竹扫把扫出小康路
瀑布美景引客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免3个月租金
我省分类监管企业信用风险
百款旅游产品Hi游海口
松涛水库增殖渔业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
丰富文旅活动畅游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