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28日)
2、公示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海南日报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xghw@163.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乐祥西路6号规划委员会(原公安局办公大楼),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5、咨询电话:0898-85528585。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