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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境外职业资格是指境外机构或组织颁发的所涉职业(工种)关系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法律服务等除外),由省委人才工作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制定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境外人员以目录清单内的境外职业资格名义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前,须符合条件并通过技能认定,取得《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技能认定合格证》;取得该证的境外人员,在规定的专业服务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与省内同类专业人员具有同等权利。据悉,今年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涉及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共200多项。
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人表示,“两个办法”的出台是我省对标国际领先水平和最高开放形态,实现境外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创业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政策举措。将有力推动海南建立起国际领先的人才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公平、包容、自由、便捷的国际人才制度环境,确保各类国际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深入打造人才对外开放高地,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