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宁身份证号:460004197903100014
2008 年 01月 01日入职海南报业发行有限公司,从事发行业务员工作,于2012年01月01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因你自2020年9月19日以来,已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我司与集团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点、《海南日报报业集团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发行中心考勤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2020年11月6日起终止,即日起你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我司无关。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方,66810745
海南报业发行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