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朝军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近日指出,近年来,民政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整治、公开、制约、筑底”等多种方法,有效遏制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今后这类问题会越来越少。(11月23日中国新闻网报道)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进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政策。低保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低收入群体生存权益的民生善政。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个别地区在政策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出现漏洞,比如一些被查处的“人情保”“关系保”等,成了个别基层干部非法牟利、中饱私囊、肥亲厚友的工具,不仅让低保的民生善意走偏变味,而且触犯了党纪国法,为民意所不容。不管是从正风肃纪的角度,还是从维护民生保障政策公平公正、重塑基层组织形象、构建和谐干群关系的角度,“关系保”必须依法遏止。
探究“关系保”出现的原因,很大程度上缘于相关地方低保认定政策不透明、低保认定结果不公开,使得干部群众监督瞄不准靶心。如果这些地方低保政策能及时公开,基层干群能知晓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能够举起监督利器,“关系保”将无处躲藏。因而,治理“关系保”,公开是良药。各基层组织可以结合“关系保”滋生的诱因,尽快建立完善基层组织公开议事制度、低保政策及认定责任及时公开制度等,将低保认定置于阳光下,“人情保”“关系保”暗箱操作的空间自然就没有了。
治理“关系保”,还须“施猛药”。基层组织要在完善低保认定程序的基础上,完善投诉举报监督机制,实行快速查办、及时反馈,用监督利器斩断觊觎民生福祉的不法行为。凡发现违规认定、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人情保”“关系保”,该取消的取消,该退赔的退赔。同时,从严查处认定、审核、发放环节的失职失责责任,用溯责追责来压实责任,让不法行为和失职失责行为得到严惩,充分发挥出以案释法的警示功能。如此,不仅能有效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的滋生蔓延,也能不断强化基层治理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