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提出依托数据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尽快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市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这种方式可以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的滋生土壤,让办事变得更简单、更便捷。这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回应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
事实上,2019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已全面实施“无证明城市”,淄博是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的跟进。2019年5月,天津、河北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先行试点城市的成功,说明“无证明城市”已经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实践经验,可以进行更加广泛的推广和尝试。
打造“无证明城市”,也是建设数字政府的重要契机。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已经逐渐明确,就是要构建一个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满意,并体现公平正义廉洁有为的服务型政府。
建设“无证明城市”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数据共享,用数据替代证明,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打好基础。要通过大力推动政务数字化转型,带动经济社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地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这就需要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作风、敢于担当,解决部门数据“不愿开”“不敢开”“不会开”等问题,在大刀阔斧解决“信息孤岛”难题的同时,做好数据安全的保障,防止数据信息泄露和滥用,最大限度优化群众办事体验,让群众安心享受政府高效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