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琼山[2021]80号
钟祥市交通运输局向我局申请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凤翔路花卉别墅,宗地四至为:东至居民区、南至道路、西至居民区、北至空地。土地使用权人为琼山县林木良种试验场,土地证号为琼山国用(府城)字第01500号,土地面积为8194.34平方米(根据海资规[2020]10106号文实际剩余面积为5848.5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业。根据1998年10月8日《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98)执字第239号文将房产证号为琼房证字第E公00059号过户至钟祥市交通运输局名下,现拟将面积为161.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确权给钟祥市交通运输局。如对上述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琼山分局提交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