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8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冯飞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