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4月1日电 (记者高懿 通讯员周萤)4月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获悉,王某云等人为谋利偷挖砂石,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周边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3月31日,三亚中院法官监督几名当事人回填非法采砂后留下的积水深坑,修复生态环境。
据了解,2019年底,违法行为人王某云等人为加工出售砂石谋取利益,深夜在三亚海棠区的一块空地上偷挖砂石,共盗挖价值6.26万余元的砂石,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周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王某云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三亚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并被责令回填遗留在现场的193.2立方米沙子。
3月31日上午,三亚中院执行局法官吴忠等人抵达案发现场,监督当事人执行回填判决。在执行现场,吴忠等人指挥装载机对非法采砂留下的积水深坑进行回填。通过强制执行,现场的积水深坑均被填平,生态环境初步恢复。
近年来,三亚中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类犯罪行为。同时,始终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工作思路,严格追究赔偿责任,做好执行修复工作,有效修复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将严惩犯罪与生态治理有机结合,为三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