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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出驾照“学法减分”便民举措
一次减1分 最高减6分

  本报海口4月15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服务举措,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4月15起在全省推广“学法减分”措施。凡是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通过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学法减分”减分途径包括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当前工作实际,目前我省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驾驶人可打开手机APP“交管12123”进入“学习教育业务”——“学法减分”栏,按提示内容进行学习。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据悉,另外两种途径下一步将根据各地实际适时组织推广。

  可以参加“学法减分”的情形包括: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和驾驶证核发地均在已开通地区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手机APP“交管12123”申请“学法减分”。本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的驾驶人将不能参加“学法减分”。

  据悉,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可多次申请,但每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学习课程包括安全行车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等12方面的内容。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次考试随机抽取20题,每题答题时间为60秒,答错或未答题目数达到3题以上考试不合格。学习、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驾驶人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自助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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