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和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一批企业的贷款债权及其从权利转让给了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3月27日,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债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公告。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以下10家企业贷款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受让方,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相应担保人和其它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