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规范“电子眼”,杜绝“暗中执法”是法治的态度。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媒体集体采访。针对交通违法“天量罚单”事件,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指出,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新法将着力解决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执法不规范问题。“电子执法”是手段,不是目的。使用“电子眼”等执法手段处罚,仍要坚持普通行政处罚必须坚持的公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比例原则。电子监控应当设置合理、摆在明处,杜绝“暗中执法”,这是法治的应有之义。
@光明网:家长生拔孔雀羽毛,真没法治了?近日,一段游客为哄孩子开心徒手拔孔雀羽毛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事发于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燕塞湖景区。景区工作人员称,即便捉个现行,可能也不了了之。这样的行为真的没治?在现有的规则框架内其实不难找到办法。比如参照景区黑名单制度处理,也可以根据动物伤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总之,对伤害动物、缺乏基本公德的行为,不该无能为力、放任自流。道德提升的结果,就是不让缺德行为被轻易地糊弄过去。(韩 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