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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两车相撞致一车坠入甸昆沟交通事故完成责任认定
坠河司机不承担事故责任

  本报海口9月1日讯 (记者邓海宁)8月29日,海口市碧海大道与海甸五西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其中一车撞断护栏,坠入甸昆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9月1日晚,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美兰大队事故中队获悉,经调查认定,坠入河中的驾驶员韩某不承担事故责任,另外一辆车司机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违反减速让行标志并且加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其违反标志牌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对其超速未达10%的行为,给予警告,不罚款不扣分。韩某行驶经过的路段在施工,施工路段标志牌设置不合理,交警部门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据此,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韩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中受损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赔偿处理。张某在下水救人的过程中脚部受伤,所产生的2000余元医疗费由韩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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