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深向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证(受理编号:HK-S2021191278),该宗地坐落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南街57号,土地证号为TDZ-78738,图号为09832010,面积为116.1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调查,土地证号为TDZ-78738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吴川深,吴川深已在2021年7月8日的《海南日报》A10版上登报《遗失声明》并声明作废。现我局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在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供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邢在峰;联系电话:6552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