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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严禁学校和教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
《实施方案》强调,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要发挥在职教师主力军作用,基础服务应由本校教师承担。特色服务中涉及学科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的,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现有师资无法满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同时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力量。课后服务确需借助校外培训机构资源的,可以适当引进有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统筹,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要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继续举办的,一律于2021年底前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同时,我省将严格培训内容管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或变相从事学科类培训。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大力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巩固拓展“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成效,重点支持11个重点园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启动实施城乡一体化新优质学校培育工程,依托引进名校、省一级学校、省规范化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通过集团化办学、联盟办学、开办分校、委托管理、教育帮扶等方式,辐射带动培育一大批新优质学校,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城乡间的均衡布局。
此外,我省将通过实施幼小衔接攻坚行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完善“红、绿、蓝”特色德育体系,严格落实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和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教研和学生学习等“四项常规”等方式,打造海南中小学生“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的特色印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