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岳进等涉黑犯罪团伙作出刑事判决。为做好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该涉黑团伙相关公司债权、债务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及地址:申报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计15日。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四楼扫黑办。
二、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申报人在2021年11月16日前与琼中盛木种养专业合作社、海南琼中烧炭朗农家乐有限责任公司、琼中连生蜂业有限公司、琼中周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形成真实、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
三、申报登记债权债务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报登记人为公司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申报登记人为个人的,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交与琼中盛木种养专业合作社、海南琼中烧炭朗农家乐有限责任公司、琼中连生蜂业有限公司、琼中周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交债权、债务形成过程的书面材料。5、提交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印章或者签字捺印。
四、申报登记债权债务注意事项:1、以上涉案公司的债务人需主动上缴所借款项,债务人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进行登记。2、凡持有以上涉案公司财物的,需在2021年11月30日前主动上缴。3、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而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需及时上缴所得财物。4、在本公告注明的登记期限内未进行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公安机关不再接受申报,后果自负。对故意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特此公告。联系电话:13876344300 吉警官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