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高速流动,以及对个人身份认证深度应用的社会大环境下,随意出借身份证导致当事人误成“替罪羊”的案例时有发生。刚毕业的大学生小陈最近就遇上了这么一件烦心事:他接到了税务局工作人员电话,对方通知其名下某公司涉案被查,需要向其送达相关税务文书。小陈对自己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十分惊讶,表示一定是税务局弄错了。
原来,大学刚毕业不久的小陈苦于找不到工作,在一位熟识的朋友热情介绍下进入某财务代理公司做“税务兼职”。该朋友称只要“帮忙跑跑税务局代办些业务”就可以获得酬劳,小陈欣然应允。见小陈熟悉业务内容后,公司领导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让他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外地客户办理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待客户来琼后再进行变更,每办成一户即可获得数百元“代理费”。见操作如此简单,又“来钱快”,法律意识淡薄的小陈便一口答应,直至以其名义注册成立的公司因虚开发票立案被查,才发觉早已酿成大错。
根据规定,小陈作为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将面临阻止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融资受限等严厉的监管措施。他不曾料想,只因一时贪图小利,竟会面临如今自尝苦果的困境。
“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个人,不仅将面临税务机关的严格监管,还将影响自身信用和长远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公民和会计、涉税代理服务等行业从业者,不要出借、出租身份证给他人注册公司或办理涉税业务,更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铤而走险,为涉税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便利,进而导致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