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1年11月17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贪图小利出借身份证入“黑名单”自尝苦果

  在信息高速流动,以及对个人身份认证深度应用的社会大环境下,随意出借身份证导致当事人误成“替罪羊”的案例时有发生。刚毕业的大学生小陈最近就遇上了这么一件烦心事:他接到了税务局工作人员电话,对方通知其名下某公司涉案被查,需要向其送达相关税务文书。小陈对自己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十分惊讶,表示一定是税务局弄错了。

  原来,大学刚毕业不久的小陈苦于找不到工作,在一位熟识的朋友热情介绍下进入某财务代理公司做“税务兼职”。该朋友称只要“帮忙跑跑税务局代办些业务”就可以获得酬劳,小陈欣然应允。见小陈熟悉业务内容后,公司领导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让他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外地客户办理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待客户来琼后再进行变更,每办成一户即可获得数百元“代理费”。见操作如此简单,又“来钱快”,法律意识淡薄的小陈便一口答应,直至以其名义注册成立的公司因虚开发票立案被查,才发觉早已酿成大错。

  根据规定,小陈作为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将面临阻止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融资受限等严厉的监管措施。他不曾料想,只因一时贪图小利,竟会面临如今自尝苦果的困境。

  “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个人,不仅将面临税务机关的严格监管,还将影响自身信用和长远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公民和会计、涉税代理服务等行业从业者,不要出借、出租身份证给他人注册公司或办理涉税业务,更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铤而走险,为涉税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便利,进而导致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严重后果。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要闻
   第004版:要闻
   第005版:要闻
   第006版:要闻
   第007版:要闻
   第008版:要闻
   第009版:本省新闻
   第010版:聚焦省委七届十一次全会
   第011版:聚焦省委七届十一次全会
   第012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1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14版:白沙新视野
   第015版:专题
   第016版:专题
   第017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8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9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20版:专题
利剑高悬惩“老赖”重拳打击铸诚信
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后果很严重!
贪图小利出借身份证入“黑名单”自尝苦果
曝光!海南这些企业和个人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