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现将2020年10月-2021年10月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根据规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和责任人将被推送至多个成员单位采取阻止出入境、限制高消费、融资受限等28项联合惩戒措施,望名单中的当事人应尽早到税务机关接受处理,及时完税以修复信用。
尚有其他“黑名单”已公布,可前往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或南海网公示公告栏目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