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沙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三沙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三沙市南沙岛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乙公司)各方股东会决议:
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合并完成后,甲公司存续,乙公司解散注销。合并前甲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合并后甲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公司合并后,乙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甲公司承继。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三沙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沙市南沙岛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