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01清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提出的对被申请人海南广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海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2年3月3日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林少勇、刘泽波、叶俐为广海公司清算组成员。广海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6层B座;联系人:林少勇;联系电话:0898-66518572、13907599795,传真:66511800)。广海公司及股东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海南广侨实业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清算组提供并移交广海公司印章、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有关财务资料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海南广海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