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4月1日起两项“新交规”在我省实施
交通违法扣分有调整

  本报讯(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近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个部门规章将自4月1日起在我省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和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公安部单独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民生新闻
   第005版:文昌观察
   第006版:文件
   第007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8版:本省新闻关注海南“百姓身边好医护”大型公益活动
   第009版:专题
   第010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1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综合
全力推进60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成常态
交通违法扣分有调整
幼儿园不得冠以“双语”“私塾”等字样
成本由政府和家长共同分担
4月3日起海口海秀立交桥 东、西掉头口将同时封闭
儋州今年将投3700多万元为民办9件实事
项目建成将提供初中学位2160个
南航在琼新开和加密10条航线
治理乡村水系引发展“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