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委托龙塘镇政府发包云岭土地有关问题的批复》(定府函〔2000〕45号)、《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塘镇云岭土地权属问题的决定》(定府〔2000〕116号)之规定,现将使用云岭国有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范围:该国有土地位于定安县龙河镇云岭,面积1185.47亩(具体范围以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设立的界桩为准)。
二、现状调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公告的土地范围内新种植作物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上述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特此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