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20日讯 (记者计思佳 实习生江云天 符才娜)7月20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海口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7月21日起可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学位。今年起,申请海口乡镇公办学校也要网上报名。《细则》还特别明确,一幢自建房视为一套房,6年内只享有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享有1个初中学位,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限制。
城区公办学校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
2022年,海口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施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招政策。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类,但不能同时申请公办和民办学校。
今年,海口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与2021年保持一致,入学程序不变,但将申请人由2021年的四类合并为两类,即“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往的海口市城区、乡镇户籍合并为海口市户籍,港澳台侨视为海口户籍政策执行。
海口城区公办学校接收入学,按住房类型统筹,推进以单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入学方式。自有住房居住,以单校划片为主,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租房居住,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随祖辈居住,参照自有或租房执行。
7月28日至8月14日,学校采取线上审核和线上复核两种形式进行入学信息审核。网上申请信息将与海南省大数据进行比对核验,主要比对核验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证,社保等信息。
学校联合街道(社区)通过大数据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审核不通过的,学校要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8月11日至17日,学校分批次公示新生名单。8月18日前,学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7月21日9时至27日24时,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当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民办学校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随机派位3个类型依次录取新生。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属直接录取类,学校直接在招生平台上录取,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
需要提醒的是,错过登记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8月11日至12日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补登记,由海口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乡镇公办学校也要网上报名
今年,海口乡镇公办学校招生首次纳入“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也要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如学生监护人不熟悉相关操作使用,可携带有关材料到乡镇招生学校咨询,由各学校指导协助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学校要应收尽收,用足公办学位。
据悉,今年海口也采取多项措施优化招生工作。其中包括,细化教育优待申请办理程序,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教育优待。
教育优待对象可由本人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受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制成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区教育局。市、区教育局根据有关办法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将教育优待名单发至相关学校,保障其入学。
今年海口也进一步完善“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优化手机补交上传功能,家长可在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同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收到电子录取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