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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开展2022年度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在奖励标准方面,对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的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分别对应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省商务厅近日印发《关于落实〈海南省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有关财政资金申报的通知》,就涉及餐饮行业、汽车展销、网络零售以及国际高端消费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等内容的财政资金申报事项予以明确,鼓励餐饮消费提档升级、鼓励开展汽车促销活动、鼓励培育壮大网络零售、鼓励发展品牌经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奖励或补助资金申请。(本报海口10月10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