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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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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育三孩的家庭实行生育奖励补贴
关于完善我省“三孩政策”配套保障措施的建议(第652227号)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议

  要使三孩政策顺利落地,需要从多方面考虑消除生育意愿不强的问题。应从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强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生育相关的医疗服务水平、对生育三孩的家庭实行生育奖励补贴、改善城乡公办幼儿园的条件等政策通盘考虑。

  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2月30日对《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的各种假期有:男女婚假各10日、产妇产假60日、男方护理假15日、男女双方育儿假每年各10天(孩子三周岁之前);产妇产假结束之后,女方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哺乳假。个别私营企业不能按规定落实假期的,人社部门通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等行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为推进三孩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解决群众的生育、养育、教育问题,近两年来,我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截至2022年3月底,全省共有招收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202家,现有托位24826个,在托人数15528人,其中公立型和普惠性在托人数4285人,占在托人数的27.60%。今后,我省将大力发展公立型和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确保到2025年,公立型和普惠性在托比不低于30%,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需求。

  省卫健委在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2022年4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实施方案》时,要求省卫健委和省财政厅共同细化研究生育补贴标准和实施办法。

  (本报海口1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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