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3年02月12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省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实施办法》施行
企业遵循油气井所在地纳税原则

  本报海口2月11日讯(记者梁振君)《海南省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解决石油天然气企业因跨区域开采石油、天然气的经营活动带来的税收征管问题。

  海南省油气田企业遵循油气井所在地纳税原则。由油气田企业按月汇总计算本年度累计应纳增值税税额(包括查补税额),按照(井口)石油、天然气本年度累计实现产量的比例,计算各市县本年度累计应分配增值税,减去本年累计已分配的增值税后,向油气井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油气田企业应将每月各井口石油、天然气产量按油气井所在地填写《油气田企业石油、天然气产量表》,并于次月10日内(节假日可顺延)上报主管税务机关。油气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石油、天然气产量统一换算为油气当量作为分配各井口所在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中国新闻时政
   第006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7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08版:文化周刊
博鳌—澜沧—昆明专线完成首航
我省将推动一批水网骨干工程落地建设
“机器管招投标”扩大试点首个项目在海口完成
企业遵循油气井所在地纳税原则
全省首笔可分割出售园区工业厂房贷落地
绿色码头助力“双碳”实践
重点加强民生领域监测分析
垦地融合全域土地整治项目陵水试点项目启动
海口起草经适房、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细则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