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自然资告字〔2023〕9号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二)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1.凡在海南省范围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失信被执行人。(四)地块产业准入条件:建材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4月1日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17: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4月1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8:30至2023年4月3日15:00。
七、开发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2.竞得人开发建设的项目需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3.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4.竞得人应按《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12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120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10万元的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准入、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达产时间(达到生产经营指标的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年内。5.装配式建造要求: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除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外,其余的项目均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1)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以下的;(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3)单体建筑2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4)其他确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继续按《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号)执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本次挂牌出让活动采取线上下载挂牌出让手册,线下提交报名材料和报价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邮件、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2.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3.成交后,竞得人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需与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4.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5.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6.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7.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九、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
十、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898-26630913、19989162577;联系人:符先生、陈女士。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