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琼01拍1号
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一、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西侧的424.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琼山籍国用(2002)字第01-02401号];参考价:325.5266万元,竞买保证金:70万元。二、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西侧的376.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琼山籍国用(2002)字第01-02402号]及地上建筑物;参考价:315.5948万元,竞买保证金:65万元。现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时间:2023年5月26日11:00。(二)拍卖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三)标的展示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17:00止。三、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6:00前到账为准。四、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12959。五、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22)琼01执981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纳)。六、拍卖标的须注意事项:(一)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二)过户税费:1.拍卖标的交易环节税费根据税务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将从拍卖款中予以扣缴;拍卖标的今后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时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规定缴纳主体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2. 拍卖标的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可能涉及两次更名过户手续,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买受人所需承担的税费。本拍卖只负责本次交易环节的税费,如因第一次交易环节(拍卖标的权属由第三人变更为邓修进)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未支付而导致过户不能,法院不负责协调处理。竞买人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及税务机关了解拍卖标的最终完成过户需缴纳的税费情况后参与本次竞拍。(三)瑕疵情况:1.拍卖标的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详情见土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提示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补缴金额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竞买人自行查询。2. 376.75平方米土地[证号:琼山籍国用(2002)字第01-02402号]上建有一栋面积约为189.80平方米的桁架结构临时建筑(驿启莱汽车服务中心的一半),用于驿启莱汽车服务中心经营使用,拍卖价格包含临时建筑的价值,按照现状一起拍卖,法院不负责拆除。(四)特别提示:1.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3.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海口市限购政策,若因违反限购政策导致拍卖无法成交的,视为扰乱司法拍卖秩序,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北路10号金融花园D座1301房。拍卖机构电话:0898-66726455 13907558791;委托方监督电话:0898-66777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