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5月15日在海南日报发布(东自然资告字〔2023〕8号),开展东方市东出让2023-08号宗地网上交易活动,现因涉及重大指标调整,经研究决定,针对东方市东出让2023-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作出以下调整补充公告:一、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 号)附件2-5中“旅游业”年度产值指标300 万元/亩的70%执行,即将该宗地年度产值调整为210万元/亩或年度税收为10万元/亩。二、达产年限调整为6年。三、该宗地向海一侧约105亩的国有农用地由该宗地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美化绿化打造,具体坐标由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协议确认。其他公告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