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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开展“不动产证回家”专项行动,清退约5000本不动产证书
30年不动产证“回家”记

  ■ 见习记者 吴心怡 特约记者 刘畅

  “终于能把证领回家了!”近日,儋州市那大镇居民万如山来到儋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科,领回了他惦念了30年的不动产证原件。

  因登记资料信息化水平低、部门间信息不对称,过去,为规避土地、房屋多次交易、重复抵押等风险,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金融部门在办理抵押权登记业务时,存在留存抵押人不动产证原件的情况。

  1993年2月,为了办理抵押登记,万如山将不动产权证原件留存在当时的儋州市房产管理所,这一放就是30年。“证件不在自己手上,每次需要用原件时都得跑一趟,让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证明。”万如山说,这给他带来了诸多不便。

  “原儋州市房产管理所并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以前留存在他们那里的证件也一并转移过来,存放在我们档案室里。”儋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潘建南介绍,“老百姓把不动产证原件抵押在这边,需要使用时就会来找我们开证明,或者拿复印件找我们盖章,这对群众来说麻烦,对我们来说工作量也增加了不少。”

  随着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行,不动产产权登记信息可实时查询,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时已无须收取抵押人的不动产证原件。今年6月15日至8月15日,海南省资规厅和金融机构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动产证回家”专项行动,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留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以及已依法登记的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归还到群众手中。

  自专项行动以来,儋州市资规局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全面清查留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不动产证原件,含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旧版产权证书,确保不重不漏。

  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短信告知等多种方式宣传领取证书,并采取群众自取、集中发放、送证上门、设置领证专窗等灵活方式加快不动产权证书退还、发放。

  “有些证件放置时间久远,群众存放的时候没有留下手机号,现在很难联系上,我们就派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按片区到房产证上的地址联系群众,亲自上门拿给他,或者想方设法找到他的家属、熟人,辗转联系上他,核实清楚后通知他领回去。”潘建南说。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通力合作,集中攻坚行动,目前全市约5000本不动产证书已全部清退。

  “今后再也不用常来开证明了。”证件到手,万如山脸上露出了笑意。负责办理清退的儋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彭雪婧介绍,“领证过程很简便,群众只需拿着身份证前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经系统确定身份后就可以将证件退回。”

  “群众领回证件后,我们会将他的抵押信息添加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系统。未来群众如果需要解除抵押,我们就可以在系统里直接解除抵押。”彭雪婧说。

  据悉,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虽已结束,但部分群众因个人原因等还没有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继续到儋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领取。下一步,儋州市还将持续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交房(交地)即交证”等便民利企措施,确保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快到手”,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本报那大8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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